2020年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保育员三级/四级/五级最新报名条件


    人社部办公厅2019年3月组织制定并颁布了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育婴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社厅发〔2019〕47号】,根据通知内容,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结合我省情况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豫职鉴〔2019〕17号】,并规定: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考生需严格按照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申报条件进行报考(最新条件已更新或点击提示中红色背景文字查看完整内容)。

    

报名参考条件:

五级/初级保育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保育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保育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相关说明:
①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
②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③相关专业: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
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
普通高校: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小学教育。

重要提示:根据【人社厅发〔2019〕47号】文件通知,人社部组织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育婴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及【豫职鉴〔2019〕17号】通知要求,河南省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考生需严格按照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申报条件进行报考,最新条件平台已更新(也可登陆平台首页查看通知完整内容)。


附:

    一、【考试文件】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20】1号)

    二、【考试文件】转发:关于2020年河南省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豫职鉴〔2019〕32 号)